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3387

3387.“原来他怕

3387.“原来他怕说我的女人;恐怕这地方的人为利百加的缘故杀我”表示祂不能透露或公开神性真理本身,因为这样神性良善就不会被接受。这从“怕说”、“女人”、“杀我”和“这地方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怕说”是指不能透露或公开;“女人”,即此处的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杀我”是指良善不被接受,因为以撒,即此处的“我”,代表主的理性的神性良善(3012, 3194, 3210节),当良善不被接受时,就说它被杀,或灭亡,因为它在不接受它的人里面消亡了;“这地方的人”是指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的人(3385节)。从这些含义可以看出这些话的内义是什么,即:神性真理本身若被透露或公开,就不会被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的人接受,因为这些真理超出他们的一切理性理解能力,因而超出他们相信的一切能力。结果,良善根本无法从主流入,因为来自主的良善或神性良善,只能流入真理;真理是良善的器皿,如前面多次所示。
真理或真理的表象被赋予人,是为了使神性良善能形成他的理解力,从而形成这个人自己。真理存在的目的,就是使良善可以流入。事实上,没有器皿或容器,良善就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地点,或说无处可去,因为它找不到与自己相对应的状态;因此,哪里没有真理,或真理在哪里不被接受,哪里就没有任何理性良善或人性良善;结果,这个人就没有任何属灵生命。因此,为了使人可以拥有真理,由此拥有属灵的生命,真理的表象照各人的理解能力而被赋予每个人;这些表象被承认为真理,因为它们能持有神性事物在里面。
为了解表象是什么,知道它们就是作为神性真理而服务于人的事物,让我们举例说明。假如我说,天上没有地方的概念,因而没有距离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的概念,人们永远不能理解这一点,因为这会使他们以为那里没有任何不同的事物;相反,一切事物都融为一体,也就是说,所有天使都在一个地方。而事实上,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如此不同,以至于没有什么比这更不同的了。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地方、距离和空间在天上作为状态存在(参看3356节)。由此明显可知,凡圣言论到地方和空间的话,以及从它们形成并通过它们来表达的观念都是真理的表象;除非每一个事物都藉着这些表象来说明,否则,它根本不会被接受,因而几乎什么都不是;因为只要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也就是在时空之中,时空的观念就存在于他思维的几乎每一个细节中。
圣言照着涉及空间的表象说话,这一点从圣言的几乎每一个事物或部分清楚看出来,如马太福音:
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怎么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马太福音22:43-44)
此处“坐在右手边”就源于空间的概念,因而是照着表象来说的;而事实上,此处描述的是主的神性大能的状态。又: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大能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此处“坐在右手边”,以及“驾着云降临”让世人想到的是地方,但让天使想到的是主的大能。马可福音:
西庇太的儿子们对耶稣说,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手边,一个坐在你左手边。耶稣回答,只是坐在我的右手边或左手边,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马可福音10:37, 40)
由此明显可知门徒对主的国度持有哪种观念,就是坐在祂的右手边和左手边。由于他们是这样想的,所以主也根据他们的理解,因而根据他们所能看到的表象回答他们。
诗篇:
祂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欢然奔路。祂从天这边出来,绕到天那边。(诗篇19:5-6)
这论及主,其神性大能的状态在此通过诸如属于空间的那类事物来描述。以赛亚书:
路西弗,黎明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以赛亚书14:12-14)
此处“从天坠落”、“升到诸天”、“高举宝座在天上众星以上”、“升到高云之上”都是来源于空间或地方的概念和表象的词语,用来描述亵渎神圣事物的自我之爱。由于属天和属灵事物通过并照着这样的可见物体呈现给世人,所以天堂也被描述为在高处;而事实上,它不在高处,而是在内在之物中(450, 1380, 2148节)。

属天的奥秘 #9338

9338.“承受那地

9338.“承受那地为业”表直到处于良善,因而重生之时。这从“承受”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承受”是指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如下文所述;“地”,即此处的迦南地,是指主的国度,因而是指天堂(参看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因此,“承受那地为业”表示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天堂。当论及天堂时,“一个继承人”尤指一个从主拥有生命的人(2658, 2851, 3672, 7212节),因而是指一个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从而已经重生的人。当一个人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时,他就在天堂中,因而重生了(参看9274节,以及那时所引用的章节)。
  “承受”当论及天堂时,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4, 35, 40)
  此处“承受主的国或天堂”是指着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说的;实际的仁之良善也按次序被列举出来;最后经上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那些行善的人被称为主的“弟兄”(6756节);因为良善就是与一个人同在的主。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而不是说“弟兄中的一个身上”。
  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这化
  论到那些得胜的人,经上说他们“必承受这些为业”,他们还被称为“儿子”,因为他们就是继承人;“得胜”表示用良善和真理去争战;因为邪恶通过良善被战胜;虚假通过真理被战胜。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9277节)。以赛亚书:
  那投靠我的必承受地土,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由此明显可知被划分为十二份地业给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迦南地表示什么(约书亚记14到19章;以西结书47:13-22;以及48章)。因为“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十二支派”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3858, 3862,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节)。因此,十二份地业表示天堂及其众天堂和其中的社群,它们根据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而彼此分隔开(7836, 7891, 7996节);因此,这些地业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主,因而就是天上的主的良善本身。
  因为天堂无非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天上的天使是接受良善中的真理者;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构成天堂。而且(这是一个奥秘),主不会与一位天使同住,除非住在与这位天使同在的祂自己的东西中。主以同样的方式与一个人同住;因为神性真理必住在属神之物中,而不住在属任何人的自我之物中。在约翰福音,主论到祂自己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结合时所说的话就表示这一点: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0, 23)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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